-
回答1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
孫娟 醫師
山東省立醫院
三級甲等
普內科
-
懷孕前一個月服用緊急避孕藥后懷孕,寶寶是否能要,需要綜合多方面因素來判斷,包括藥物成分、受孕時間、胚胎發育、孕婦身體狀況以及后續檢查結果等。 1. 藥物成分:常見的緊急避孕藥成分如左炔諾孕酮、米非司酮等。左炔諾孕酮一般不會對胚胎造成嚴重影響。米非司酮可能存在一定風險。 2. 受孕時間:距離服藥時間越近,潛在風險可能相對較大。若間隔一個月,藥物可能已代謝完畢。 3. 胚胎發育:通過早期的 B 超檢查,觀察胚胎的胎芽、胎心等發育情況,發育良好則相對樂觀。 4. 孕婦身體狀況:孕婦自身健康狀況良好,無基礎疾病,有利于胎兒發育。 5. 后續檢查:在孕期按時進行唐篩、無創 DNA 檢測、大排畸等檢查,有助于評估胎兒健康。 綜合考慮以上因素,不能簡單地判定寶寶一定能要或不能要。建議孕婦及時到正規醫院婦產科就診,與醫生充分溝通,根據具體情況權衡利弊,做出明智的決策。
2024-12-02 02: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