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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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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明明 主治醫師
暨南大學附屬第一醫院
三級甲等
腎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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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癥血液灌流和血液透析在原理、清除物質、治療頻率、適用情況和副作用等方面存在區別。當身體出現異常時,應趕緊就醫,聽從醫生的指導進行診治,不宜擅自用藥。 1. 原理:血液透析主要通過彌散作用清除小分子物質,如尿素、肌酐等;血液灌流則依靠吸附作用清除中大分子物質,如甲狀旁腺激素、β?微球蛋白等。 2. 清除物質:血液透析對小分子毒素清除效果較好;血液灌流針對中大分子毒素更有效。 3. 治療頻率:血液透析通常每周進行 2 - 3 次;血液灌流一般每月 1 - 2 次。 4. 適用情況:血液透析適用于尿毒癥患者的常規治療;血液灌流多用于出現皮膚瘙癢、周圍神經病變等并發癥時。 5. 副作用:血液透析可能引起低血壓、失衡綜合征;血液灌流可能導致血小板減少、凝血功能異常。 總之,血液灌流和血液透析各有特點,尿毒癥患者的治療方案需根據具體病情和身體狀況,由醫生綜合判斷來選擇。
2024-12-03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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