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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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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曉峰 主治醫師
惠濟軍海腦病醫院
神經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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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確診為癲癇,原則上應及早用藥,但僅有一次發作而有明確誘歷或數年一發者可先觀察,暫不給藥。 (2)盡快控制發作:應長期按時定量服藥,間斷服藥既無治療價值,又有導致癲癇持續狀態的危險。 (3)按癲癇發作類型選藥:選擇有效、安全、價廉和來源有保證的藥物。通常全身強直-陣攣性發作選用苯妥英鈉、丙戊酸鈉、苯巴比妥、卡馬西產;部分性發作選卡馬西平、苯妥英鈉、苯巴比妥;失神發作選丙戊酸鈉、乙琥胺; (4)合適的藥物劑量:通常從小劑量開始,逐漸增加至有效控制發作而無明顯毒副作用的劑量,堅持長期按時定量服用。最好結合血漿藥物濃度的監測來調整劑量。病情尚未控制,血漿濃度未達穩態時宜加量。(5)單一藥物為主:一般主張使用單一藥物治療。只有當一種藥物量大劑量仍不能控制發作、出現明顯毒副作用或有兩種或兩種以上發作類型時,可考慮兩種藥物聯合使用,但需注意藥物藥相互作用。 (6)換藥:某一藥物用至極量,藥物血漿濃度亦超出正常范圍仍不能控制發作,或(和)有嚴重的毒副作用時,需考慮換藥或聯合用藥。除歷素副作用原因無法繼續使用者外,嚴禁突然撤換,以免引起持續狀態。
2019-04-16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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