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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煒 副主任醫師
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
三級甲等
創傷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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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復位后一周仍疼痛,可能由以下幾種因素導致:骨折處未完全愈合、局部淤血腫脹、固定不當、神經損傷、合并感染等。面對身體的不適,最明智的選擇是立即就醫,并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規范治療,確保安全有效。
2018-07-22 20:15
1.骨折處未完全愈合:骨折的修復需要一定時間,一周時骨痂尚未形成牢固,活動時易刺激產生疼痛。
2.局部淤血腫脹:骨折會導致周圍組織出血和水腫,一周內可能未完全消退,壓迫神經引起疼痛。
3.固定不當:如外固定過緊或過松,影響骨折端穩定,產生疼痛。
4.神經損傷:骨折可能損傷周圍神經,恢復較慢,導致疼痛持續。
5.合并感染:若傷口處理不當,發生感染,會出現紅腫熱痛。
總之,骨折復位后一周疼痛可能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如果疼痛持續不緩解或加重,應及時就醫,進行詳細檢查,如 X 線、血常規等,以明確原因,并采取相應的治療措施。可在醫生指導下服用止痛藥物,如布洛芬、雙氯芬酸鈉、塞來昔布等。同時注意休息,避免過早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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