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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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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濤 主治醫師
河北省邢臺市威縣人民醫院
二級甲等
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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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 13 歲,用藥后癥狀有所緩解,是否繼續用藥不能一概而論,需要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如疾病類型、癥狀改善程度、藥物副作用、治療療程以及后續預防措施等。 1.疾病類型:不同疾病的治療周期不同。例如普通感冒,癥狀緩解后可能無需繼續用藥;但像慢性疾病如哮喘,可能需要長期用藥控制。 2.癥狀改善程度:雖然癥狀緩解,但未完全消失,可能仍需繼續用藥鞏固。若癥狀已完全消失,也需醫生評估是否停藥。 3.藥物副作用:部分藥物長期使用可能有副作用,如影響肝腎功能等。醫生會權衡利弊決定是否繼續用藥。 4.治療療程:有些疾病有明確的治療療程,即使癥狀緩解,未達到療程也應繼續用藥。 5.后續預防措施:在考慮是否停藥時,還要考慮后續的預防復發措施。比如加強鍛煉、改善飲食和生活習慣等。 總之,孩子用藥是否繼續,需要家長帶孩子復診,由醫生根據具體情況綜合判斷,切不可自行決定。
2024-10-29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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