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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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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泓彥 副主任醫師
黑龍江省婦科醫院
其他
婦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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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剖腹產前檢查肝功能通常在孕晚期進行,具體時間會受到多種因素影響,如孕婦的健康狀況、孕期并發癥、醫院的安排等。一般來說,在臨產前的 1-2 周內進行較為常見。 1. 孕婦健康狀況:若孕婦本身有肝臟疾病或肝功能異常史,可能會提前檢查,以便密切監測肝功能變化,調整治療方案。 2. 孕期并發癥:如果在孕期出現妊娠期高血壓、妊娠期糖尿病等并發癥,可能會較早安排肝功能檢查,因為這些疾病可能影響肝臟功能。 3. 胎兒情況:當胎兒出現發育異常、羊水異常等情況,為評估孕婦身體能否耐受剖腹產,會適時進行肝功能檢查。 4. 醫院流程:不同醫院的產檢流程和安排有所差異,有些醫院可能會統一在孕 38 周左右進行肝功能檢查。 5. 術前準備:臨近剖腹產手術日期時,為確保手術安全,通常會在術前 1 周內復查肝功能。 總之,剖腹產前檢查肝功能的時間并非固定不變,需要綜合考慮多種因素。孕婦應按照醫生的建議按時進行產檢,以保障自身和胎兒的健康。
2024-10-24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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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首次產前檢查? 妊娠明確后的首次產前檢查應在孕20周前進行。全身檢查包括觀察發育、營養、精神狀態;注意步態;測量身高、體重、血壓;檢查心肺的視、觸、叩、聽;肝脾觸診;檢查乳房發育情況,乳頭大小、有無凹陷;檢查脊柱及下肢有無畸形;檢查有無浮腫。平時應注意營養和休息,避免性生活過頻;進食富含維生素、蛋白質及微量元素的食物。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