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軒存旺 醫師
家庭醫生在線合作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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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懷孕到臨產,產檢的次數會因孕婦的個體情況、孕期狀況等有所不同,一般來說,正常孕婦大約需要進行 10 到 14 次產檢,包括常規檢查、特殊檢查等。 1. 孕早期(0 - 13 周):通常需要進行 2 次產檢,包括確認懷孕、超聲檢查孕囊和胎心胎芽等。 2. 孕中期(14 - 27 周):每 4 周進行一次產檢,主要有唐篩、大排畸等檢查。 3. 孕晚期(28 - 40 周):28 - 36 周每 2 周一次,37 周后每周一次,包括胎心監護、B 超評估胎兒大小和胎位等。 4. 高危孕婦:如有妊娠期糖尿病、高血壓等,產檢次數會增加,以便及時發現和處理問題。 5. 突發狀況:若孕期出現腹痛、陰道流血等異常,需隨時就診增加產檢次數。 總之,孕婦應按照醫生的建議按時進行產檢,以保障自身和胎兒的健康。
2024-10-21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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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宗彥 主治醫師
家庭醫生在線合作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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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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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確診早孕時開始,進行詳細詢問病史,較全面的體格檢查,產科檢查,骨盆的測量并配以必要的輔助檢查,以后應于妊娠20,24,28,32,38,39,40周共做9次產前檢查.有異常情況應酌情增加復查次數.產前檢查一般在6個月以內每月檢查一次,7~8兩個月每半月檢查一次,9個月以后每周檢查一次,直到孩子出生為止,如遇到特殊情況隨時檢查.
2024-10-21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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