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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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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保福 主治醫師
威縣常屯衛生院
一級甲等
婦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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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藥物;我們仍視不同情況分析用藥,一般輕度患者我們建議在妊娠前三個月慎用。建議你在懷孕期間做好產檢,前36周每4周一次產檢,36周后每周一次產檢。在懷孕期間注意營養,前3月補充葉酸,第4月開始補充鈣、鐵等身體所需要的微量元素等
2024-11-25 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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