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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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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國望 醫師
威縣婦幼保健院
二級甲等
皮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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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 49 天做完 B 超,51 天一般不建議再做。除非出現特殊情況,如腹痛、陰道流血等。正常妊娠期間,B 超檢查次數應遵循醫生建議,頻繁檢查可能并無更多益處。 1. 胚胎發育規律:在孕早期,胚胎的發育是一個漸進的過程,短時間內不會有明顯變化。 2. 超聲安全性:雖然 B 超對胎兒相對安全,但也不宜過于頻繁,以免增加孕婦心理負擔。 3. 醫療資源利用:頻繁檢查可能占用醫療資源,影響其他孕婦的正常診療。 4. 檢查目的:若無特殊癥狀,短時間內重復檢查可能無法獲得更多有價值的信息。 5. 醫生建議:醫生會根據孕婦的具體情況,制定合理的產檢計劃,包括 B 超檢查的時間和頻率。 總之,懷孕后應按照醫生安排進行產檢,不要自行決定 B 超檢查的時間。如有疑慮,及時與醫生溝通。
2024-10-08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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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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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甲書 醫師
河北省邢臺市威縣人民醫院
二級甲等
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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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懷孕49天做的b超到了51天 不建議再去做b超,如果過勤的話對孩子有一定的影響。建議注意好平時飲食全面,定期去醫院檢查。
2024-10-08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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