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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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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敬東 主任醫師
東南大學附屬中大醫院
三級甲等
皮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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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病的就醫指征包括皮膚感覺異常、皮損表現、全身癥狀、病情反復、原有皮損變化等。若感身體不適,請立即尋求專業醫療幫助,遵循醫生指導進行治療,切勿隨意服藥。
2015-09-23 10:22
1.皮膚感覺異常:如瘙癢、疼痛、麻木等,影響生活質量。
2.皮損表現:出現紅斑、丘疹、水皰、膿皰、風團等。
3.全身癥狀:伴有畏寒、發熱、乏力等。
4.病情反復:經過自行處理,皮膚病仍頻繁發作。
5.原有皮損變化:如皮損面積擴大、顏色加深、滲出增多等。
出現上述情況應及時就醫,以便明確診斷,采取合適的治療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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