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早期服用孕婦禁用藥后懷孕能要孩子嗎
你好,我7月16號來的月經,8月20左右開始出現嘔吐現象長達一星期之后做過測示表明沒有懷孕開始服用了一些藥品例如馬叮林、還有抗病毒顆粒(孕婦禁用)服用三天后我覺得不太對勁于是第四天又測試了一次表明已懷孕,嘔吐得也比較歷害到至今,請問這樣的情況我還能要孩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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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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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龍 醫師
邢臺市威縣第二人民醫院
二級甲等
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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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早期服用孕婦禁用藥物后能否繼續妊娠,需要綜合多方面因素來判斷,包括用藥時間、藥物種類、用藥劑量、胚胎發育情況以及孕婦自身身體狀況等。 1. 用藥時間:一般來說,受孕后 1-2 周內,藥物對胚胎的影響是“全或無”。若有影響,胚胎多會自然流產;若胚胎存活,可能未受影響。 2. 藥物種類:嗎丁啉屬于胃腸動力藥,對胎兒影響相對較小;抗病毒顆粒可能對胚胎發育有潛在風險。 3. 用藥劑量:劑量較小可能影響不大,劑量大則風險增加。 4. 胚胎發育情況:通過 B 超等檢查,觀察孕囊、胎芽、胎心等是否正常。 5. 孕婦自身身體狀況:若孕婦身體健康,無其他基礎疾病,對胚胎發育有利。 綜合考慮以上因素,建議及時前往正規醫院婦產科就診,向醫生詳細說明情況,進行全面評估,再決定是否繼續妊娠。
2024-12-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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