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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立軍 醫師
家庭醫生在線合作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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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前一個月服用緊急避孕藥,胎兒是否能要,需要綜合多方面因素判斷,包括藥物成分、受孕時間、個體差異、胚胎發育情況以及后續的產檢結果等。 1. 藥物成分:常見的緊急避孕藥如左炔諾孕酮等,一般代謝較快,對后續懷孕影響相對較小。但米非司酮可能影響較大。 2. 受孕時間:距離服藥時間越近,潛在風險可能越高;若間隔一個月,風險通常會降低。 3. 個體差異:不同女性的身體代謝和對藥物的反應不同,有的可能能較好地代謝藥物,降低影響。 4. 胚胎發育:早期超聲檢查,若胚胎發育正常,提示情況較好。 5. 后續產檢:包括唐篩、大排畸等,能及時發現胎兒可能存在的畸形。 綜合來看,懷孕前一個月服用緊急避孕藥并非絕對不能要孩子,但需要密切關注孕期檢查,與醫生充分溝通,權衡利弊后再做決定。
2024-12-19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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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蘭闊 醫師
家庭醫生在線合作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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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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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懷孕前一個月吃了緊急避孕藥,可能影響胎兒發育,定期孕檢的
2015-11-14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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