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闌尾炎為急診手術無論懷孕與否都應行闌尾切切除術一般情況對胎兒不會有什么影響,在正規醫院都不會用對胎兒有影響的藥。以上是對“急,懷孕二人多月時做過闌尾炎手術有...詳細»
- Q:
- A:
一般婦科疾病所致的小腹疼痛在恥骨聯合以上的部位可以是正中間也可以是小腹兩側闌尾炎的腹痛是轉移性右下腹疼痛剛開始可以是左下腹也可以是胃脘部后面轉移至右下腹部體...詳細»
- Q:
- A:
你好!抗生素一般來說對胎兒影響不是很大,而且每種藥物是否對寶寶有影響,影響有多大,這些都是個概率問題,具體到個人要因人而異了。除了一些非常特殊的激素類藥物,...詳細»
- Q:
- A:
你好:如果患有慢性闌尾炎一般表現有:可有或無典型急性闌尾炎發作病史。反復右下腹疼痛,可為隱痛或不適感,運動或飲食不節可誘發。可以保守治療,包括飲食調節,中西...詳細»
- Q:
- A:
估計你是慢性闌尾炎,19周也可以給一些青霉素或者是頭孢類的消炎藥治療。如果出現惡心嘔吐轉移性的下腹痛,考慮是闌尾炎急性發作,需要急診到醫院。 目前你的情況...詳細»
- Q:
- A:
根據你的這種情況考慮是闌尾炎引起的。治療建議靜脈點滴氨芐青霉素和甲硝唑。建議:嚴重時需要手術治療。發病期間注意休息,禁忌辛辣和刺激性食物,飲食以清淡和易消化...詳細»
- Q:
- A:
病情分析:你好根據你的情況分析慢性闌尾炎病人經常感到右下腹隱痛、不適,常因飲食不慎,行走過長時間,劇烈運動,過度勞累而加重。有的病人可有上腹部不適、反酸等類...詳細»
- Q:
- A:
闌尾炎是指闌尾由于多種因素而形成的炎性改變,腹部外科疾病。它是一種常見病,其預后取決于是否及時的診斷和治療。早期診治,病人多可短期內康復,死亡率為0.1%一...詳細»
- Q:
- A:
這種情況應該是需要注意一下的,闌尾炎是不會引起月經出血的,因為闌尾炎時腹內的手術,可以B超檢查排除一下的詳細»
- Q:
- A:
你好, 環境,心情,某些藥物或者疾病等均會導致月經的紊亂.月經提前或者推遲一周都屬于正常現象.如果有性生活史那么還是需要先排除是否有懷孕的可能性,一般在停經...詳細»
- Q:
- A:
您好 術后五天只要已經恢復排氣,大便通暢了,是可以吃香蕉喝牛奶的。注意按時換藥,防止傷口感染。也不要吃不好消化的食物。詳細»
- Q:
- A:
你好,這個考慮還是可以手術治療的。但是手術治療有一定風險 。這個手術治療以后視力可以恢復到1.0左右 。需要正規醫院三級甲醫院進一步診治。具體費用咨詢治療醫...詳細»
- Q:
- A:
你好,闌尾炎手術是一個比較簡單的手術,術后一般5天左右就可以出院,一般吃些有營養的、奶、肉蔬菜一類的。禁止吃辛辣食品。詳細»
- Q:
- A:
你好,這個和服用藥物頭孢菌素抗生素關系不大。一般情況下需要檢查是不是發熱。需要注意休息和服用藥物。有疼痛嚴重服用藥物萘普生片。注意休息。詳細»
- Q:
- A:
急慢性附件炎在治療效果不是很好的情況下就要考慮手術治療。急性附件炎如果是卵巢和輸卵管積膿,而且胞塊又比較大時,單用抗生素藥物是不可能讓它完全吸收的。在積極治...詳細»
- Q:
- A:
你好,你闌尾炎手術做了四天了還沒排氣,這個情況考慮和你自身的體質和腸胃恢復功能有關,建議多活動,可以適當的順時針揉揉腹部,不通氣不能飲食,喝水也要少量。詳細»
- Q:
- A:
附件炎是指輸卵管和卵巢的炎癥。但輸卵管、卵巢炎常常合并有宮旁結締組織炎、盆腔腹膜炎,且在診斷時也不易區分,這樣,盆腔腹膜炎、宮旁結締組織炎,就也被劃入附件炎...詳細»
- Q:
- A:
患者女性,27歲。主訴病情為懷孕一個月合并了闌尾炎。由于患者正是早孕時期,在闌尾炎的治療方面應謹慎選擇藥物,比如可選擇一些對妊娠影響小的青霉素類藥物。但如果...詳細»
- Q:
- A:
你好,月經期間是禁止手術的,但如果你是闌尾炎急性發作的話那么就得及時做手術而管不了你月經的問題了,由于手術是對身體的一種創傷,也會造成出血,術后身體氣血都很...詳細»
- Q:
- A:
您好,根據您的描述,闌尾炎手術后一般要等半年以后才能懷孕,因為闌尾炎手術后身體受到損傷,恢復需要半年時間。等半年以后,身體完全恢復正常,沒有不適癥狀,月經周...詳細»
- Q:
- A:
你好 傷口附近疼痛需要到醫院做B超檢查下排除周圍粘連的可能。性生活用力有可能誘發疼痛的。注意休息,或做熱敷試試。詳細»
- Q:
- A:
你好,如果闌尾炎是可以吃醬油的。這個情況下需要遵醫囑對癥治療。保守治療選擇敏感抗生素治療或者手術治療。另外不能吃辛辣刺激性食物。詳細»
- Q:
- A:
1、如果是做輸卵管造影檢查的話,應該在月經干凈后的5-7天之內進行檢查,千萬不可在排卵期進行女性不孕的檢查,以免誤判,引直不必要的后果。 2、如果是做子宮...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