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您好!慢性咽炎是咽部粘膜、粘膜下及淋巴組織的彌漫性炎癥,常伴有其它上呼吸道疾病,是人群中十分常見的一種咽部疾病。癥狀:咽部不適,有異物感,總感到咽部有咽不下...詳細 »
- Q:
- A:
你好,慢性咽炎患者治療咨詢。預防主要是積極治療慢性病,(有慢性病的患者如貧血、胃病、肝病等不利于咽炎的恢復),盡量避免鄰近器官的炎癥如鼻炎、扁桃體炎,發作期...詳細 »
- Q:
- A:
可以試試銀黃含片等藥物,慢性咽炎的治療主要針對病因,如戒煙戒酒,積極治療急性咽炎及鼻腔、鼻竇、扁桃體的慢性炎癥,改善工作和生活環境,避免粉塵及有害氣體的刺激...詳細 »
- Q:
- A:
您好,慢性咽喉炎是急性咽喉炎治療不徹底而反復發作,轉為慢性。一般來說是比較難根治的,主要是生活中多注意。建議可以選用中成藥,如利咽靈、草珊瑚含片、保安散等,...詳細 »
- Q:
- A:
有危險性行為之后建議不要吃藥,查體確認是否懷孕之后再采取措施。平時可以多喝水,多吃水果,盡量不接觸對身體有刺激有危害的東西,以防對胎兒產生影響。詳細 »
- Q:
- A:
病例分析:鼻咽癌治療效果較好早期鼻咽癌根治性放射治療療效滿意,5年生存率在90%左右中晚期5年生存率60~70%晚期5年生存率40~50%左右意見建議:治療...詳細 »
- Q:
- A:
考慮是慢性咽炎所致,建議多休息,多喝水,忌辛辣食物,少說話,不抽煙,不喝酒,盡量不要在灰塵多,化學氣味重,空氣太干燥的環境中.宜吃清淡、具有酸、甘滋陰的一些...詳細 »
- Q:
- A:
不推薦使用藥物治療,慢性鼻炎發作就使用藥物控制病情,這對病情慢性鼻炎的急性發病癥狀短期內可以很好的控制,但長期使用不僅無效,還會引發一系列的健康問題。因為經...詳細 »
- Q:
- A:
祖國醫學認為梨性寒、味甘、微酸,入肺、胃經,有生津、潤燥、消痰、止咳、降火、清心等功用,可用于熱病津傷、消渴、熱痰咳嗽、便秘等癥的治療。梨因含配糖體及鞣酸等...詳細 »
- Q:
- A:
可以繼續治療的,有什么不明白繼續提問。詳細 »
- Q:
- A:
慢性咽喉炎容易反復發作如果本身為過敏性體質更不易痊愈這個方子可能效果不是很明顯其他方子還需要舌苔脈象詳細 »
- Q:
- A:
你好,你得了咽炎一個月了。還是沒有好。咽炎是五官科最常見的疾病,得了此病,最關鍵的就是飲食了,不要吃刺激食物,可泡瓜子金沖劑來治療。詳細 »
- Q:
- A:
有慢性咽炎及咽部濾泡增生,可造成咽部異物感.要從飲食上注意,不要吃刺激食物,濾泡可通過激光,微波,等離子等方法去除.長期失眠與咽炎沒有明確關系.醫生詢問:詳細 »
- Q:
- A:
你好,慢性咽炎的治療,可以服用一些理氣化痰的中成藥,比如清喉利咽顆粒,就應該有比較好的效果。同時,要注意飲食調理,多喝開水,飲食宜清淡,不要吃辛辣、油炸的食...詳細 »
- Q:
- A:
咳嗽是人體清除呼吸道內的分泌物或異物的保護性呼吸反射動作。要找出病因,在治療原發病的基礎上,選擇恰當的止咳祛痰藥,注意護理??捎蒙>诊嫾訙p詳細 »
- Q:
- A:
你這情況可請中醫看看,吃些宣肺通竅,理氣化痰的中藥來治療.詳細 »
- Q:
- A:
你好!建議中藥治療,你可以到中醫咽喉科采用活血化瘀,消炎止痛,祛腐生新,祛痰散結,鎮靜安神,疏肝理氣,疏通經絡等中藥粉劑直接作用到病變部位,結合內服中藥,針...詳細 »
- Q:
- A:
你好,一般情況來說啊,是可以服用適當的喉舒寧片與咽炎片治療試試的啊。平時一定要多喝水,用復方硼砂或者生理鹽水漱口,保持口腔清潔、避免煙酒刺激、適當體育鍛煉、...詳細 »
- Q:
- A:
這樣的情況是需要注意飲食的規律和不要吃辛辣和油膩的食物多吃水果蔬菜多飲水不要吃辛辣刺激性食物不要抽煙飲酒適當運用中醫藥調理治療生活護理:1治療慢性咽炎不要濫...詳細 »
- Q:
- A:
你好,最好晚上喝牛奶,有利于休息和睡眠。詳細 »
- Q:
- A:
根據您的描述,您的主要問題是服藥后惡心、欲吐!結合您的具體情況來看主要考慮兩方面原因:一是藥物副作用所致,建議您先看一下藥物說明書上有沒有描述服藥之后可能會...詳細 »
- Q:
- A:
你好,這個情況下需要確定具體服用的什么藥物。一般情況下服用中成藥中草藥對懷孕的影響不大。這個停藥一個月就可以懷孕。需要孕前體檢的。這個不需要擔心。詳細 »
- Q:
- A:
您好,根據你的描述,屬于咽炎。咽炎是咽部粘膜的炎癥,主要表現為咽部干燥,灼熱,可伴發熱等癥狀。治療可以使用頭孢霉素。多喝水,注意休息,最好是適度的鍛煉增強抵...詳細 »
- Q:
- A:
您好,慢性咽喉炎是急性咽喉炎治療不徹底而反復發作,轉為慢性。一般來說是比較難根治的,主要是生活中多注意。建議可以選用中成藥,如利咽靈、草珊瑚含片、保安散等,...詳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