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糖尿病常見3病因 診斷需注意尿糖血糖
妊娠糖尿病是指懷孕前未患糖尿病,而在懷孕時才出現高血糖的現象,其發生率約百分之一到三。若經過醫師為妊娠糖尿病患者,首先須向營養師作營養咨詢,提供正確的飲食方式,并做適量的運動。少數患者經過上述方法仍無法將血糖控制好,此時須予以注射胰島素。如此可以預防巨嬰癥,讓您能夠順利的生產。
糖尿病常見3病因
妊娠期間女性之所以易發生糖尿病,主要病因包括以下幾種:
1、種族:與成年人的Ⅱ型糖尿病和種族的關系相似,妊娠期糖尿病具有明顯的地域、地區和種族相關聯。種族因素不只是遺傳,也有飲食習慣、經濟文化,等因素也育有一定的關聯性。
2、家族史:具有家族史的患有糖尿病的幾率是非常大的,有家族史的是無家族史的一點五五倍。
3、年齡因素:高齡妊娠是引起糖尿病的又一大因素。一般情況下年齡在四十歲以上的孕婦在發生妊娠期糖尿病危險是二十—三十歲孕婦的八點二倍。
妊娠糖尿病診斷
妊娠期糖尿病往往沒有特殊的癥狀,因此,所有的孕婦都需要在妊娠24-28周進行常規的篩查。檢查方法篩檢的方法,是要孕婦(不需空腹)喝50gm糖水,喝完一小時候抽血驗血糖值,如果大于140mg/dL,就懷疑有妊娠糖尿病。但還不能確定診斷。必須進一步做所謂的“100gm葡萄糖耐受度測試”,空腹時抽一次血,然后喝100gm糖水,接著在一小時、兩小時、三小時后各抽一次血驗血糖值(大家就可以清楚知道為什么不一開始就用100gm來做篩檢診斷,因為如果50gm抽一次血,就可以排除掉可能性,那也就不用被多扎這么多次針)。
診斷標準是多少?
空腹血糖:血清葡萄糖經氧化為組織提供能量,血糖過高時可轉變為肝糖原和脂肪儲存,需要時脂肪與蛋白質也可轉變為葡萄糖。空腹血糖濃度反映胰島β細胞分泌胰島素的能力。參考值:非妊娠期為3.9~6.4mmol/L,孕期為3.1~5.6mmol/L。
7類孕婦需重視篩查
在懷孕24-28周之間建議孕婦篩檢妊娠糖尿病,尤其針對有以下情形的孕婦:
1、體重明顯過重的孕婦。
2、家族史里面,明顯有糖尿病遺傳傾向者(家里面有很多人有糖尿病者)。
3、之前懷孕就有過妊娠糖尿病。
4、產檢一直有尿糖的情況。
5、高齡產婦。
6、之前生過巨嬰(對臺灣人來說,寶寶體重超過4000gm就算巨嬰了);或之前有過,懷孕末期,不明原因胎死腹中者。
7、產檢時寶寶預估體重太大(超過兩周)and/or羊水過多。
(責任編輯:潘瑋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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