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您好:診斷慢性乙狀結腸炎癥、慢性直腸炎;是一種發生在直腸內的炎癥.,一般直腸炎可以是充血水腫性的,可以是糜爛潰瘍性的,也可以是潰瘍出血性的;可以引起疼痛,出...詳細 »
- Q:
- A:
你好,建議用中藥灌腸治療的同時,注意補充蛋白質及維生素.飲食應選用易消化的優質蛋白質食品,因為消化吸收功能差,應采用易消化半流少渣飲食,少量多餐,以增加營養...詳細 »
- Q:
- A:
結腸炎的治療方法有:1、西藥療法:服用消炎藥、抗生素類藥物:如柳氮磺胺吡啶、甲硝唑等;服用激素類藥物,如氫化可的松、強的松、地塞米松等。缺點:治標不治本,常...詳細 »
- Q:
- A:
以上藥物效果是不好的,萎縮性胃炎的治療需要養,而不是治。我建議吃點丹桂香膠囊和胃康靈加上三七粉。祝你好運!詳細 »
- Q:
- A:
您好:診斷慢性結腸炎,診斷非常明確,徹底根治才是關鍵;常見病因是急性腸道炎癥由于沒有徹底治愈而導致腸道慢性炎癥改變,常因飲食不當、吃點瓜果涼的油膩的,喝點飲...詳細 »
- Q:
- A:
你好,可以服用腸結寧,腸結寧對結腸炎的效果還是比較好的。確診慢性結腸炎通常可以做腸鏡,在腸鏡下可以看出腸道內的慢性炎癥。詳細 »
- Q:
- A:
放射治療宮頸、前列腺、睪丸、膀胱等惡性腫瘤后引起直腸、乙狀結腸損害稱為放射性直腸炎照射后平均6-8個月可出現病變初起為粘膜出血、紅腫、糜爛、直腸壁增厚以后粘...詳細 »
- Q:
- A:
你好:懷孕前后及期間盡量避免服用任何藥物,否則會影響胎兒正常發育,具體的影響程度無法估計,建議停藥后3個月后再懷孕為宜。詳細 »
- Q:
- A:
你好!你的情況屬于慢性腸炎,不是普通炎癥,一般藥物很難根治,一味濫用抗生素進行消炎殺菌,不但不起治療作用,反而容易引起腸道菌群失調,表面好像癥狀得到了控制,...詳細 »
- Q:
- A:
你好,慢性結腸炎用常規治療用藥后癥狀可得到緩解,停藥后容易復發,因此,慢性結腸炎一般藥物很難根治,甚至由于濫用各種抗菌素,反而導致病情越來越重.祖國醫學用傳...詳細 »
- Q:
- A:
治療時可以使用益生菌類藥物,調節胃腸功能。病毒性腸炎屬于腹瀉狀態,應打點滴消炎處理。另外還得口服一定的藥物。醫生詢問:詳細 »
- Q:
- A:
您好:慢性結腸炎,診斷明確,常由于腸功能紊亂導致反流性胃炎等并發癥,建議應用軍科成果-特效腸炎123號系列徹底根治才是關鍵;常見【病因】是急性腸道炎癥由于沒...詳細 »
- Q:
- A:
間隔開來最好,事后避孕藥是激素,不受其他藥物或食物影響的,當然最好是飯前飯后空腹2小時來服用,原因是在胃部溶解吸收,容易被食物殘渣包裹造成吸收不完全,被食物...詳細 »
- Q:
- A:
你好!你的情況屬于胃腸濕熱所致,一般藥物很難根治.中醫中藥長期臨床實踐積累了許多非常有效的治療方法,建議你用傳統中藥蟲草,黑礬,黑棗,核桃仁,梔子,當歸,厚...詳細 »
- Q:
- A:
朋友您好,大便有血,可以是痔瘡或是肛裂或直腸腫瘤或潰瘍性結腸炎或腸破裂引起,建議到醫院確診,后對因治療。預防便秘:鼓勵患者增加身體活動,飲足夠的水,在每天飲...詳細 »
- Q:
- A:
您好,根據你的描述,那么可以了解潰瘍性結腸炎最常見的原因是自身免疫病,并伴有細菌感染。建議,最好口服一些可以對免疫有抑制作用的藥物,最常見的是糖皮質激素累如...詳細 »
- Q:
- A:
慢性結腸炎實際上是各種病因引起慢性腹瀉的一種綜合征.其中以腸易激綜合征,腸道菌群失調,慢性痢疾,早期潰瘍性結腸炎,吸收不良綜合征等疾病最為多見. 1,一般治...詳細 »
- Q:
- A:
您好,寶寶腸炎導致消化不良,胃上端開口又是平的,所以易吐奶。建議用些抗生素糾正腸炎,每次吃完后將寶寶豎起輕拍背部助其吞咽詳細 »
- Q:
- A:
有可能是腸炎,要注意飲食,禁忌辛辣刺激性食物,注意保暖,不要受涼。禁忌辛辣刺激性食物。詳細 »
- Q:
- A:
你好,建議用中藥灌腸治療的同時,注意補充蛋白質及維生素.飲食應選用易消化的優質蛋白質食品,因為消化吸收功能差,應采用易消化半流少渣飲食,少量多餐,以增加營養...詳細 »
- Q:
- A:
所謂的遺傳,就是指DNA發生變異,對于乙肝患者來說是不會造成DNA發生變異的,所以不管是男性乙肝小三陽還是女性乙肝小三陽都不會遺傳給孩子。男性乙肝小三陽患者...詳細 »
- Q:
- A:
中藥治療:建議:對慢性結腸炎長期患者或愿意反反復復的患者,建議可以用中藥進行治療,同時注意一下飲食習慣,比如按療程服用“永倉訶苓止瀉膠囊”效果很好。詳細 »
- Q:
- A:
胃腸炎是胃腸粘膜及其深層組織的出血性或壞死性炎癥。其臨床表現以嚴重的胃腸功能障礙和不同程度自體中毒為特征。胃腸炎可分為慢性胃腸炎和急性胃腸炎兩種。在感染后的...詳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