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甲狀腺組織切除多的話就容易導致成甲減的,術后記得定期到醫院去復查甲功,觀察是否有出現甲減詳細 »
- Q:
- A:
現在可以一天吃兩次,一次一片。建議最好慢慢減量,否則容易反彈。詳細 »
- Q:
- A:
甲亢治療的主要目的在于降低血中甲狀腺激素的濃度,重新建立機體正常的代謝狀態,甲亢的藥物治療通常使用的是丙硫氧嘧啶(PTU)和甲巰咪唑(他巴唑)。詳細 »
- Q:
- A:
病情分析:甲強龍是激素,你用的這個劑量是說明書的劑量,只用了4天對身體的影響相對要小,不...詳細 »
- Q:
- A:
你好,放射性碘131治療甲亢而引起的甲減一般有兩種類型,一種是一過性甲減,另一種是永久性甲減。一過性甲減主要是由于受放射線損傷不全的甲狀腺細胞功能有所恢復或...詳細 »
- Q:
- A:
你好,碘131是一種放射性元素,可殺死過多的甲狀腺濾泡細胞,以減少甲狀腺激素的分泌,殺死過多的甲狀腺濾泡細胞不會再恢復。詳細 »
- Q:
- A:
你好,放射性碘131治療甲亢而引起的甲減一般有兩種類型,一種是一過性甲減,另一種是永久性甲減。一過性甲減主要是由于受放射線損傷不全的甲狀腺細胞功能有所恢復或...詳細 »
- Q:
- A:
應該將甲亢的藥量減少或停用,一段時間后復查甲功。詳細 »
- Q:
- A:
您好!橋本氏甲狀腺炎屬于自身免疫性疾病,又稱慢性淋巴細胞性甲狀腺炎。血清中可檢出效價很高的抗甲狀腺成分的自身抗體,如甲狀腺球蛋白抗體和甲狀腺微粒體抗體,可同...詳細 »
- Q:
- A:
甲減的唯一治療方法就是左旋甲狀腺素替代治療,每天一次服藥方便、價格低廉、效果非常好詳細 »
- Q:
- A:
狀腺機能減退癥簡稱甲減,是由多種原因引起的甲狀腺激素合成、分泌或生物效應不足所致的一種全身代謝減低綜合征。其病理特征是粘多糖等在組織和皮膚中堆積,嚴重者表現...詳細 »
- Q:
- A:
甲減的唯一治療方法就是左旋甲狀腺素替代治療,每天一次服藥方便、價格低廉、效果非常好詳細 »
- Q:
- A:
你好,治療月經不調首先得檢查B超及性激素六項明確具體的病因,對原發病進行治療,然后適當配合一些調經的中藥,注意經期的保暖及休息。詳細 »
- Q:
- A:
甲減首先要明確原因,如先天性的,長期服用藥物造成的,甲狀腺手術后,接觸放射性物質后的,自身免疫性的。建議你到醫院明確甲減的病因,一般是需要外源性補充甲狀腺素...詳細 »
- Q:
- A:
甲減首先要明確原因,如先天性的,長期服用藥物造成的,甲狀腺手術后,接觸放射性物質后的,自身免疫性的。建議你到醫院明確甲減的病因,一般是需要外源性補充甲狀腺素...詳細 »
- Q:
- A:
您好,甲狀腺功能低下的小孩,主要是因為甲狀腺激素分泌不足所致,其實藥物治療就是一個甲狀腺激素的替代治療,服用這個藥物對于接種疫苗是沒有什么影響的,對于這個情...詳細 »
- Q:
- A:
甲減首先要明確原因,如先天性的,長期服用藥物造成的,甲狀腺手術后,接觸放射性物質后的,自身免疫性的。建議你到醫院明確甲減的病因,一般是需要外源性補充甲狀腺素...詳細 »
- Q:
- A:
你好;甲減需要長期服用甲狀腺素替代治療。 建議繼續服用優甲樂,定期復查甲狀腺功能,根據檢查結果調整優甲樂用量,甲減,,及甲狀腺功能亢進正的簡稱。是由于甲狀腺...詳細 »
- Q:
- A:
您好,不能吃的,減肥西藥有的是靠抑制食欲而減肥,長服可能引致神經性厭食癥,因而營養不良、百病叢生。建議勿用藥物減肥,可加強鍛煉,飲食合理,如不能堅持,可至健...詳細 »
- Q:
- A:
你好,甲狀腺功能減退(簡稱甲減),是由于甲狀腺激素合成及分泌減少,或其生理效應不足所致機體代謝降低的一種疾病。治療可以在醫生指導下用少量的優甲樂治療,可以查...詳細 »
- Q:
- A:
較輕者臨床表現不明顯,重度者可出現皮膚被粘多糖浸潤而產生的特征性非凹陷性水腫,如特征性粘液性水腫面容,表情淡漠,反應遲鈍,皮膚粗糙,面色蒼白,眼瞼,臉面浮腫...詳細 »
- Q:
- A:
目前甲減的治療,單純西藥是替代療法,需要長期甚至終生服藥,結合中藥治療大部分患者可以治愈,建議你采用中西醫結合療法治療.詳細 »
- Q:
- A:
患了亞甲炎一般需要藥物進行慢慢調理才可以治療好。亞急性甲狀腺炎如果持續發熱可以用腎上腺皮質激素,另外可以用消炎痛,西樂葆等都是效果比較明顯的。詳細 »
- Q:
- A:
較輕者臨床表現不明顯,重度者可出現皮膚被粘多糖浸潤而產生的特征性非凹陷性水腫,如特征性粘液性水腫面容,表情淡漠,反應遲鈍,皮膚粗糙,面色蒼白,眼瞼,臉面浮腫...詳細 »
- Q:
- A:
你描述的考慮是脾濕癥,建議中藥健脾祛濕,如參苓白術顆粒,健脾顆粒、藿香正氣丸,忌辛辣生冷肥膩食物,飲食宜清淡,不能吃辛辣刺激之品,多喝水詳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