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你好;治療這個季節主要是靠藥物來控制防止病情進展,到冬天的時候才可以考慮自體表皮移植或者大面積自體黑色素細胞移植,密切觀察。詳細 »
- Q:
- A:
你好;治療這個季節主要是靠藥物來控制防止病情進展,到冬天的時候才可以考慮自體表皮移植或者大面積自體黑色素細胞移植,密切觀察。詳細 »
- Q:
- A:
你好;斑駁病屬先天性常染色體顯性遺傳性皮膚病,是由于病變累及黑色素母細胞,影響其分化所致。目前沒有特效的治療方法。注意聾啞、齒畸形精神發肓異常。詳細 »
- Q:
- A:
你好,根據你的資料,診斷為斑駁病已經很明確。這種疾病對身體沒有影響,是跟遺傳有密切關系。建議:斑駁病的額部白斑不能用手術切除,你可以采用黑素細胞移植,使其變...詳細 »
- Q:
- A:
您好根據您說的情況應考慮病情較為復雜嚴重,是可以治療的,建議您帶孩子到就近的大型醫院詳細咨詢診治,及時治療,祝早日康復!請接納建議!詳細 »
- Q:
- A:
鄭州正規中醫白癜風醫院,患者要及時對自己身體表面白癜風的變化進行觀察,以便進行下一步的治療計劃,對于白癜風還是要早發現、早治療。以免白癜風大規模的擴散,要到...詳細 »
- Q:
- A:
你好!白癜風以局部或泛發性色素脫失,形成白斑為特征。不痛不癢,不紅腫,白斑在下暴曬會有反應。精神壓力過大等很多原因可能會導致白癜風,白癜風影響容貌,但是不會...詳細 »
- Q:
- A:
斑駁并,又稱斑狀白化病,白點病,是一種少見的常染色體顯性遺傳性疾病,因局部黑素細胞缺乏,表現為白發和穩定的局限性白斑。該病的典型特征是額部白斑,呈三角形或菱...詳細 »
- Q:
- A:
你好;治療這個疾病主要是靠藥物來控制防止病情進展,到冬天的時候才可以考慮自體表皮移植或者大面積自體黑色素細胞移植,密切觀察。斑駁病的特征,與遺傳有關,目前并...詳細 »
- Q:
- A:
斑駁病與白癜風在臨床表現上有相似,需區別患有的疾病是斑駁病與白癜風,最終治療的方式亦不同。斑駁病目前尚無有效治療方法,白色皮損可接受自體表皮移植手術治療;尚...詳細 »
- Q:
- A:
斑駁病與白癜風在臨床表現上有相似,需區別患有的疾病是斑駁病與白癜風,最終治療的方式亦不同。斑駁病目前尚無有效治療方法,白色皮損可接受自體表皮移植手術治療;尚...詳細 »
- Q:
- A:
區別患有的疾病是斑駁病與白癜風,治療的方式亦不同。斑駁病目前尚無有效治療方法,白色皮損可接受自體表皮移植手術治療;尚有一種“黑色素基因干預療法”在治療斑駁病...詳細 »
- Q:
- A:
區別患有的疾病是斑駁病與白癜風,治療的方式亦不同。斑駁病目前尚無有效治療方法,白色皮損可接受自體表皮移植手術治療;尚有一種“黑色素基因干預療法”在治療斑駁病...詳細 »
- Q:
- A:
目前,斑駁病尚無有效治療方法。白色皮損可接受自體表皮移植手術治療;尚有一種“黑色素基因干預療法”在治療斑駁病方面真正具有積極的效果,可以嘗試。治療這個季節主...詳細 »
- Q:
- A:
此病一般的治療如下:“黑色素基因干預療法”在治療斑駁病方面真正具有見效快、治愈率高、總治療費用有效降低和避免愈后復發等顯著特點。對于此病建議不要私自買藥服用...詳細 »
- Q:
- A:
中醫通常用辨證論治的方法治療斑駁病.,中醫認為氣血虧虛,兼風邪外襲,營衛失和等原因引起;治療建議:由于現在治療斑駁病的方法有很多,接受系統的治療,全面檢查,...詳細 »
- Q:
- A:
你好,根據你所描述的情況,從你的情況描述,如先天性發生,則符合斑駁病的特征,與遺傳有關,目前并無有效的治療辦法。要考慮斑駁病,此病有遺傳,可以不用處理,先觀...詳細 »
- Q:
- A:
你好,根據你所描述的情況,斑駁病又名圖案狀白皮病,為常染色體顯性遺傳病,皮損出生時即有,最常見于額部,合并有白發,白斑常呈三角形或菱形,胸、腹、四肢近端亦可...詳細 »
- Q:
- A:
斑駁病屬于自身免疫系統疾病,是染色體出現問題而形成的,也就是說在你還是胎兒時就已經形成這種疾病,只是發病的時間不同,有的剛出生的新生兒就會出現斑駁病,目前沒...詳細 »
- Q:
- A:
對于斑駁病一般無特殊治療方法,可試用PUVA療法、試用黑素細胞移植術及自體正常色素小片皮膚移植術。神經纖維瘤的治療:神經纖維瘤病是無法徹底治愈。聽神經瘤、視...詳細 »
- Q:
- A:
斑駁病屬于自身免疫系統疾病,是染色體出現問題而形成的,也就是說在你還是胎兒時就已經形成這種疾病,只是發病的時間不同,有的剛出生的新生兒就會出現斑駁病,目前沒...詳細 »
- Q:
- A:
區別患有的疾病是斑駁病與白癜風,治療的方式亦不同。斑駁病目前尚無有效治療方法,白色皮損可接受自體表皮移植手術治療;尚有一種“黑色素基因干預療法”在治療斑駁病...詳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