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你好,游泳時應避免將水咽入口中,以免水通過鼻咽部而進入中耳引發中耳炎。外傷所致的鼓膜穿孔,禁止滴任何水樣液體,以免影響創口的愈合。可用消毒棉球堵塞外耳道,以...詳細»
- Q:
- A:
你好,這種情況是中耳炎,建議到醫院耳科就診治療,不及時治療會導致失聰,有必要住院治療。因不能面診患者,無法全面了解病情,以上建議僅供參考,具體診療請一定到醫...詳細»
- Q:
- A:
是中耳炎,可以外用藥物點耳,如雙氧水等。嚴重的話,可以靜脈點滴抗生素。發臭是厭氧菌感染的原因。具體的治療,請咨詢五官科醫師。如果你對我的回答滿意,請及時點擊...詳細»
- Q:
- A:
分泌性中耳炎是由于咽鼓管(是一個使鼻咽腔和中耳腔相通的管子,起著調節中耳氣壓的作用)不通暢或阻塞后等引起的以傳導性聾和鼓室積液的病理改變,并出現耳悶、聽力下...詳細»
- Q:
- A:
你好,膽脂瘤型中耳炎主要癥狀是耳流膿,膿液常有惡臭,耳聾,耳鳴。需要手術治療,首要目的是徹底清除病變。詳細»
- Q:
- A:
上述情況有中耳炎的可能性,癥狀有疼痛,耳鳴建議注意不宜吃辛辣食物,適當多飲水,藥物方面可以給與頭孢進行治療詳細»
- Q:
- A:
你好,急性中耳炎以嬰兒及幼童在冬季多發,嚴重情況下可導致失聰。中耳的感染性炎癥有三種類型:急性、慢性分泌性和慢性化膿性。急性中耳炎的致病菌多為金黃色葡萄球菌...詳細»
- Q:
- A:
這樣的的情況還是考慮存在局部炎癥的刺激引起的。是需要注意積極的二次手術治療,才可以的需要注意完全的徹底的清創,才可以的一般情況下遺留小部分的病灶,都會引起病...詳細»
- Q:
- A:
膽脂瘤是一種良性腫瘤,分為顱內膽脂瘤外耳道膽脂瘤和膽脂瘤型中耳炎等,無論何種類型的膽脂瘤,首選治療方案均是手術切除,膽脂瘤發病原因不明確,但是多與中耳炎有關...詳細»
- Q:
- A:
耳鳴的原因有很多,一般分器質性和功能性.實質性是耳本身的病變或其他部位的病變而致,如;中耳炎,鼻炎,喉鼓管阻塞,外耳道異物(如耵聹,頭皮宵),感冒引起咽鼓管...詳細»
- Q:
- A:
急性中耳炎包括鼓室和鼓竇的急性炎癥。輕微的感染可能僅限于鼓室,嚴重的感染就可以影響鼓竇。急性中耳炎是中耳炎中的一種常見的疾病,一般很難引起人們的重視,從而引...詳細»
- Q:
- A:
本病屬中醫的耳瘡范疇,多因風熱侵襲或熱毒望盛所致,治宜疏風清熱,解毒消腫內服藥銀翹丸、牛黃解毒丸口服每次1九日2次。外用藥黃連膏、紫金錠外耳道涂敷。中藥菖蒲...詳細»
- Q:
- A:
從以上情況看,主要表現為睡眠早醒、心情不佳,感到軀體不適,考慮有抑郁性神經癥的可能性。初步考慮:抑郁性神經癥。建議:可以口服一些抗抑郁的藥物,比如舒肝解郁膠...詳細»
- Q:
- A:
你好,細菌性中耳炎常見癥狀就是出現耳鳴,不過也不能排除由于過度勞累,睡眠不足導致的耳鳴,建議您及時去醫院檢查一下,確診后,再對癥治療,祝早日康復。詳細»
- Q:
- A:
肝炎患者采用中醫辯證施治,有一定的效果。如急性黃疸型肝炎熱重于濕者宜清熱利濕退黃,濕重于熱者宜利濕清熱,健脾退黃,寒濕困脾者宜,溫陽散寒、健脾利濕;急性無黃...詳細»
- Q:
- A:
你好,中耳炎是耳朵炎癥的表現,應該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合理的治療,避免影響到正常的聽力,現在最好就醫進行合理的檢查,防止反復。在積極檢查治療的同時應該做好調整...詳細»
- Q:
- A:
病情分析:可能是耳鳴是指人們在沒有任何外界刺激條件下所產生的異常聲音感覺。建議吃些營養神經的藥物來治療可使用腺苷輔酶維生素B12片維生素B1片等養心安神的天...詳細»
- Q:
- A:
你的情況考慮是中耳炎;你可以服用龍膽瀉肝丸和用雙氧水清洗耳后用左氧氟氟沙星滴耳液滴耳.詳細»
- Q:
- A:
所以新生兒發燒時,一定要帶給大夫檢查,以早期診斷、早期診治。·大于3個月的嬰幼兒發燒最常見的是感冒、中耳炎、泌尿道感染。中耳炎通常是因感冒的細菌或病毒由耳咽...詳細»
- Q:
- A:
1,焦米湯:將米粉或奶膏研磨成粉,炒至焦黃,再加水和適量的糖,煮沸成稀糊狀即可.焦米湯易于消化,它的碳化結構還有較好的吸附止瀉作用,是嬰兒腹瀉的首選食品.2...詳細»
- Q:
- A:
急性中耳炎建議用消炎藥,可以用羅紅霉素。如果在急性期為了防止流膿,可以用強的松一次兩片,一天一次,連用兩天,后每4天減為半片。建議最近不要吃辛辣刺激食物,多...詳細»
- Q:
- A:
你好,根據你的情況考慮是上火或是局部細菌感染導致的中耳炎。現在的情況注意休息和營養,不要吃辛辣的食物,多喝水,保持局部的清潔和衛生。可以用雙氧水清洗耳朵后用...詳細»
- Q:
- A:
你好,首先按照大夫給的藥按時按量服用,定期到醫院復查,如果實在不行只能選擇卵巢切除手術來治療這種病。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