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你好,結膜炎是結膜組織在外界和機體自身因素的作用而發生的炎性反應,傳染性是比較強的。但是如果是過敏性結膜炎就不會傳染的,盡早去眼科檢查確診后用藥詳細 »
- Q:
- A:
結膜炎嚴重,結膜炎是由細菌或病毒引起的,有急性和慢性兩種,急性結膜炎俗稱“紅眼睛”和“火眼”,中醫稱為“天行赤眼”.由風熱邪毒所致.以夏秋兩季為甚,有傳染...詳細 »
- Q:
- A:
你好,根據描述的情況來看,是出現結膜炎的情況,出現這種情況之后,需要及時的使用滴眼液進行治療。 指導意見: 一般在出...詳細 »
- Q:
- A:
你好,這種情況建議去寵物醫院就診,做個常規復查看看,明確診斷及治療, 明確病因后可以在寵物醫生的指導下給系統用藥,平時要多注意休息,保證充足睡眠詳細 »
- Q:
- A:
過敏性結膜炎與其它感染性的結膜炎比較不同的癥狀是,過敏性結膜炎表現為奇癢及有水樣的分泌物,自覺癥狀較重,癢得難以忍受,同時可能伴有過敏性鼻炎或哮喘。過敏體質...詳細 »
- Q:
- A:
紅眼病的臨床表現為潛伏期短,接觸病毒后一般于12~24小時內即可發病,雙眼先后或同時發病,主要癥狀有眼紅、刺痛、異物感,伴畏光、流淚及水樣分泌物,有時為血性...詳細 »
- Q:
- A:
按你描述慢性結膜炎,是一種傳染性眼病的,有細菌或者病毒引起的眼急性炎癥 指導意見: 為了減輕疼痛和紅腫,可進行冷敷的,日...詳細 »
- Q:
- A:
寶寶11個月,結膜炎的話,建議你給用消炎藥,這樣感覺更好一點兒幫助消炎。詳細 »
- Q:
- A:
你好!根據你所說的情況來看,你的癥狀考慮為是由于結膜炎引起的可能性比較大。 指導意見: 建議你不要再帶隱形眼鏡,可以服...詳細 »
- Q:
- A:
過敏性結膜炎是由于接觸過敏性抗原引起的結膜過敏反應,眼部化妝品使用、配戴隱形眼鏡、空氣污染加重等因素都可誘發。建議服用氯雷他定片或者賽庚啶片。另...詳細 »
- Q:
- A:
你好,一般小兒出現頻繁眼睛眨或眼結膜充血及眼屎增多的癥狀應該考慮是結膜炎。 如果如你所描述的出現眼睛周圍組織抽搐現象應該要排除一下是否有局部神經...詳細 »
- Q:
- A:
你好,懷孕期間出現這種情況的話,最好是要去醫院檢查一下,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調理詳細 »
- Q:
- A:
你這種情況考慮一過敏因素有一定的關系。你能情況考慮空氣干燥,刺激有關。 建議注意休息,保證睡眠。毛巾熱敷緩解癥狀,多吃一些新鮮的蔬菜和水果。可...詳細 »
- Q:
- A:
你好,你目前的這種情況經過檢查確診是過敏性結膜炎引起的,可以使用抗過敏的藥物來進行治療。建議你可以使用妥布霉素地塞米松眼藥水來進行治療,同時要加...詳細 »
- Q:
- A:
是可以繼續的選擇使用鹽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治療是比較好的, 病毒性的感染的話,你這個時候是要吃抗病毒口服液治療,相對的是可以改善這個疾病詳細 »
- Q:
- A:
這種情況近期一般需要同時配合消炎藥物的方法來進行治療,促進炎癥的恢復,平時的飲食上要注意清淡的飲食為主,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和過于油膩的食物,注意...詳細 »
- Q:
- A:
您好,根據你的癥狀考慮過敏性角膜炎是眼睛接觸花粉,粉塵,動物皮屑等過敏變應原產生的炎癥。 建議您首先就要注意休息,清淡飲食,多吃蔬菜和水果。先根...詳細 »
- Q:
- A:
你好該病引起本病的原因很多,其中最主要的致病原因有感染因素,可由急性炎癥未治愈或治療不徹底轉為慢性。 為了消除病因,必須在戶外作業時戴防護眼鏡,...詳細 »
- Q:
- A:
結膜炎是結膜組織在外界和機體自身因素的作用而發生的炎性反應的統稱. 一般可用抗生素軟膏或點眼藥治療細菌性感染,癥狀通常會在用藥后的1周內消失。嚴...詳細 »
- Q:
- A:
您好,雙眼都有異物感這種情況多考慮是有病毒感染引起的結膜炎癥狀,建議去醫院檢查血常規,可以吃點抗病毒顆粒,雙黃連顆粒,外用左氧氟沙星滴眼液等治療,少吃...詳細 »
- Q:
- A: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這樣的情況一般結膜炎都是由于平時用眼不注意造成的!建議這樣的情況由于反復得復發應該是由于過敏引起的癥狀,可以吃些抗過敏的藥物...詳細 »
- Q:
- A:
你好眼睛灼熱疼痛不適可能是衛生不好,炎癥刺激引起,不排除是結膜炎的情況,建議去醫院檢查治療, 使用珍珠明目滴眼液點眼治療,口服杞菊地黃丸來進行治...詳細 »
- Q:
- A:
您好,看以上所述,眼睛結膜炎,干紅不適癥狀比較明顯些。可以滴消炎眼藥水及人工淚液,使癥狀緩解減輕,盡量恢復病情,避免視疲勞,注意休息,祝早日康復...詳細 »
- Q:
- A:
根據你的描述,應該考慮,一般結膜炎是病毒感染引起的癥狀,應該積極的進行治療, 建議你,注意眼部皮膚衛生,保持眼部皮膚清潔,不要用手揉搓,以免加...詳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