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病情分析:你好,在刀口附近又有包,有可能是疝氣復發或是又有新的疝氣,建議到外科檢查一下。詳細 »
- Q:
- A:
您說小孩其他一切正常,那可能當時術后內部縫線有松斷繼而出現“切口疝”。請您不要因小孩一切正常,不痛不癢就輕視,如果是復發切口疝,萬一疝氣出現嵌頓時則疼痛明顯...詳細 »
- Q:
- A:
你好,考慮為疝氣,是由于腹壁部份薄弱,腸管向其內突出引起的,與慢性咳嗽也是有關,一般需采用手術治療,藥物治療效果較好。詳細 »
- Q:
- A:
您好,一般一歲以內的孩子可以保守治療,用疝氣帶,三歲以后不自愈,只有手術治療詳細 »
- Q:
- A:
你好,孩子的腹肌可隨身體的生長逐漸強壯,疝氣也有自行消失的可能,因此6個月以下的嬰兒可暫不做手術。但要密切觀察,如疝塊突出時,及時將其還納;在醫生指導下,用...詳細 »
- Q:
- A: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一般不會膀胱受損,你的情況,建議檢查一下,尿液確診病因針對病因治療.詳細 »
- Q:
- A:
你好,一般無謂避免孩子痛苦常需要全麻,且微創手術,增加了費用,再加上三級以上的醫院一般會在5000以上。詳細 »
- Q:
- A:
這就是平常所說的疝氣的,也就是腹股溝斜疝的表現,這是需要直接手術才行的。這是需要住院三到七天天才行的,費用一般在1000到4000不等,具體要以醫院的標準而...詳細 »
- Q:
- A:
對于你的情況應該是由于手術以后皮下組織發生粘連導致血液循環差引起癥狀的對于這樣的情況是可以使用熱水袋熱敷應該會慢慢好轉的,還有注意適當的鍛煉身體,防止粘連進...詳細 »
- Q:
- A:
你好,你這個是正常的表現的,是需要考慮和局部的疤痕有關系的,你觀察看看這個包塊是否會消退詳細 »
- Q:
- A:
你好,目前疝氣比較有效的方案是無張力疝氣修復術。你的情況,這個大多數的補片修復術效果都是差不多的。詳細 »
- Q:
- A:
1.與新生兒食管閉鎖相鑒別新生兒食管閉鎖日前多用Gross五型進行分類病發時嬰兒也會口腔分泌物增多的癥狀喂水喂奶后會出現嗆咳、紫紺和窒息時用硬軟適中的導管經...詳細 »
- Q:
- A:
對于12歲的孩子,的疝氣。治療最好是手術治療所謂的無痛疝環閉合療法是非常不可靠的,現在的手術非常簡單,我們這都是門診手術,損傷小,恢復快詳細 »
- Q:
- A:
小兒疝氣的手術治療不但困難,因小孩之各種器官和組織都較微細,精管,精索動脈等極易受到損傷,也可能給將來帶來不育的影響,小兒因不配合治療,術后大哭大鬧等原因造...詳細 »
- Q:
- A:
成人疝氣是不會自愈的,必須要用手術治療,目前治疝氣用的微創可視細胞支架植入術,創傷小,恢復快,而且不受年齡和體質的限制,隨治隨走,是治疝氣最好的方法。疝氣一...詳細 »
- Q:
- A:
您好您的診斷是明確的屬于疝氣腹主動脈瘤您好腹主動脈瘤有隨時破裂的可能如果老人體質比較好可以采取介入支架治療如果體質比較差不能耐受則以控制血壓為主防止破裂疝氣...詳細 »
- Q:
- A:
你好,看你說的情況,那這時老人患有疝氣做了手術治療了那現在這這時看身體上在恢復中,那這時胃口方面不太好,那可以對癥用點藥物調理一下會比較好的,用上增加胃腸動...詳細 »
- Q:
- A:
你好,對于疝氣不是很嚴重的話,是可以選擇用疝氣帶來進行治療。1.不嚴重是會有自愈的可能性,如果活動量太大或是越來越嚴重的話,那就必須做手術了,祝您健康成長詳細 »
- Q:
- A:
你好,疝氣主要是由于長期便秘、咳嗽、重體力勞動等引起的腹內壓增高使腹腔內臟器如腸管等通過薄弱部位向體表突出所致你好,保守治療可以說無效,應該行手術治療的,如...詳細 »
- Q:
- A:
成人疝氣一般沒有明顯癥狀,慢慢發展后,包塊掉出頻繁,會有墜脹感,有時還會有尿頻尿急等情況,這些都是疝氣加重的表現,成人疝氣對生育影響比較大,要用手術治,目前...詳細 »
- Q:
- A:
對于你的孩子的情況應該是由于手術以后局部的瘢痕導致現在大哭以后發生凸出的情況的建議最好不要讓孩子經常大哭是非常容易引起復發的,暫時是不需要在手術治療的,等到...詳細 »
- Q:
- A:
疝氣是小兒外科常見病,一般嬰幼兒只采取保守治療方法,因為隨著身體發育到學齡前期有可能癥狀會消失。如學齡前仍有癥狀則需手術治療,一般采取疝囊高位結扎術,手術很...詳細 »
- Q:
- A:
一般情況2歲以前暫時不治療,2歲以后如果沒有自行好轉再手術治療.2歲以前都可能自行好轉的.但是如果發生嵌頓任何時候都是需要緊急手術治療的啊.平常只需要注意防...詳細 »
- Q:
- A:
疝氣是小兒外科常見病,一般嬰幼兒只采取保守治療方法,因為隨著身體發育到學齡前期有可能癥狀會消失。如學齡前仍有癥狀則需手術治療,一般采取疝囊高位結扎術,手術很...詳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