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可以診斷你們兩都感染了性病。建議盡早去醫院檢查是什么性病,早診斷早治療。時間長了會對胎兒造成很大危害。詳細 »
- Q:
- A:
淋病就是一種性病,無論男女都有可能患上淋病。淋病的傳染途徑有三個:1、直接接觸傳播;2、間接接觸傳播;3、血源性傳染。總之淋病的危害很大,夫妻雙方一定要定期...詳細 »
- Q:
- A:
淋病是由于通過不潔的性生活感染淋球菌導致的一種急性性傳染性疾病所以,淋病屬于性病,一般通過性生活傳染的,沒有帶套更加容易感染的,平時的汗液,口水,和用過的毛...詳細 »
- Q:
- A:
你好前列腺炎的病因復雜,特別是慢性前列腺炎癥狀表現不一,病因隱晦,確診困難;且藥物難以抵達病灶,容易導致前列腺疾病久治不愈,反復發作,采用中西醫藥物結合治療...詳細 »
- Q:
- A:
病情分析:臨床上絕大多數慢性前列腺炎是非細菌性前列腺炎,細菌性前列腺炎僅占5%左右,且多為普通細菌或條件致病菌。非細菌性前列腺炎,是查不出致病菌的,也就是屬...詳細 »
- Q:
- A:
你好,前列腺炎有一定的傳染性,但是也的看程度而言,由于我不能面診你男朋友,所以只能建議你們盡快到醫院就診,這是關于生殖器方面的,不能小視,你應該給你男朋友自...詳細 »
- Q:
- A:
你好,梅毒有95%是通過性而感染的,也有少數通過接吻而感染;偶爾也可以通過共用生活用品而間接接觸而傳染。你這種情況機率是很小,但如有不適就要及時檢查。詳細 »
- Q:
- A:
首先,不能和愛人過性生活,因為淋病是性傳播疾病,另外,您的內褲不能和家人內衣一起去洗,馬桶也可傳染,最主要的是要抓緊治療,去正規醫院,靜脈點滴頭孢哌酮等藥物...詳細 »
- Q:
- A:
請放心這是男人專屬,就和男人得不了婦科病一樣.詳細 »
- Q:
- A:
你好,要有兩個人正常性生活,都會有。可能他在私人醫院被騙了。建議注意休息,適當運動,具體當地正規公立醫院就診。詳細 »
- Q:
- A:
您好,這個前列腺炎不是傳染性疾病,不會交叉傳染的。前列腺炎和男性長期飲食,性生活過度,運動不足等等因素都有關系,但是并不會通過性生活來傳染的。不過你這樣的情...詳細 »
- Q:
- A:
您或您的家人、性伴如果出現某些可疑的癥狀(皮疹、潰瘍、陰道或尿道分泌物異常等)懷疑有性病時,希望能盡早來正規醫院檢查治療。因為早期診斷、早期治療能夠防止產生...詳細 »
- Q:
- A:
你好,上述情況建議用避孕套性生活詳細 »
- Q:
- A:
你好,在發病的早期是有一定的傳染性的,因而在性生活時有可能將感染菌傳染給女方,造成特異性的陰道炎癥!建議到醫院做個詳細的檢查與治療哦,還有就是治療早期應避免...詳細 »
- Q:
- A:
你好,慢性前列腺炎的致病菌是否會傳給女方并導致發病有許多因素:1、細菌的種類及毒力的強弱;2、細菌數目的多少;3、女方的身體抵抗力如何;4、前列腺炎的種類。...詳細 »
- Q:
- A:
您好:支原體感染導致的前列腺炎屬于特異性前列腺炎,對于這些感染因素,有一定的傳染性的。建議治療期間避免性交。少煙多茶,少酒多水,少糖多果,少肉多菜,少鹽多醋...詳細 »
- Q:
- A:
前列腺炎不會傳染給女方前列腺炎,建議抗生素抗炎治療.可短期服用a-受體阻滯劑.戒煙酒.避免吃辛辣食物.避免手淫和性生活過度頻繁,避免局部寒冷刺激.同時采用理...詳細 »
- Q:
- A:
回答:您好,前列腺炎炎一般是不會傳染的。 前列腺疾病均可引起尿頻、尿急、尿痛、排尿困難、夜尿增多、會陰部觸痛等令人苦惱不安的癥狀,病情嚴重者會造成性功能障...詳細 »
- Q:
- A:
理論上除慢性非細菌性前列腺炎外都有傳染性,而慢性非細菌性前列腺炎由于是非病原微生物導致的而沒有傳染性,但是由于診治中前列腺液中的細菌培養對技術、設備要求很高...詳細 »
- Q:
- A:
你好.按現在的情況分析,陽性就是感染的,目前建議注意多休息,避免熬夜,適當多吃一些豆制品及蔬菜、瓜果詳細 »
- Q:
- A:
你好,不會傳染給女友,因為女人沒有前列腺,但是患有前列腺炎時,精液中也會帶有病菌,性生活時,精液進入女性陰道,會引起宮頸炎,宮頸糜爛等婦科疾病。詳細 »
- Q:
- A:
您好:人是淋球菌的唯一天然宿主,淋病患者是傳播淋病的主要傳染源,淋病主要通過不潔性交而傳染。但也可以通過非性接觸途徑傳播,性接觸傳播是淋病的主要傳染形式,成...詳細 »
- Q:
- A:
醫生建議:細菌性前列腺炎癥一般是不會傳染的額,但是抵抗力差容易感染的了追問:吃什么藥治療,可以介入治療嗎醫生回答:不需要的e追問:今天醫生說讓介入治療,挺貴...詳細 »
- Q:
- A:
根據你的描述,淋球菌感染會通過性接觸傳播的。如果老公感染,而且你有性接觸,需要化驗排除感染。詳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