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一旦達到腎功能衰竭的程度,不能治愈了。腎是人體非常重要的器官,牽一發而動全身的作用,腎功能不好,全身功能都有影響的。要想開,配合醫生治療...詳細»
- Q:
- A:
慢性腎衰是慢性腎病沒有及時治療有很大的關系的,如果繼續發展的話,是可以形成尿毒癥的詳細»
- Q:
- A:
你好,朋友,根據你的講述的情況,慢性腎衰竭分期特點是什么, 一期:腎儲備能力下降期,癥狀為無癥狀二期:氮質血癥期,癥狀為通常無明顯癥狀,可有輕度貧血、多尿和...詳細»
- Q:
- A:
根據患者提供的信息,進行病情分析,建議患者:1.健康飲食,按時休息。2.給予藥物對癥支持治療。3.不適隨診。詳細»
- Q:
- A:
根據患者提供的信息,進行病情分析,建議患者:1.健康飲食,按時休息。2.給予藥物對癥支持治療。3.不適隨診。詳細»
- Q:
- A:
你好,根據您的描述,腎衰竭已經沒有小便了,需要透析治療。目前沒有什么太好的辦法。詳細»
- Q:
- A:
您好,根據描述,患者診斷為慢性腎炎復發,出現全身水腫癥狀,建議患者完善血常規、生化、尿常規、尿蛋白定量等輔助檢查,患者水腫多由低蛋白血癥所致,建議盡快予藥物...詳細»
- Q:
- A:
你好。根據你的問題描述考慮腎炎早期主要表現為尿常規中血尿及蛋白尿,隨著病情進展出現腎功能不全,腎功能中肌酐值大于451umol/L即達到腎衰竭期,而腎炎早期...詳細»
- Q:
- A:
您好,根據描述,患者診斷為腎炎,若為急性腎炎,可能引起一過性的急性腎損傷,經過治療后,腎功能可完全恢復正常。若患者為慢性腎炎,則慢性腎炎一旦確診,無法治愈,...詳細»
- Q:
- A:
你好。根據你的問題描述考慮慢性腎衰竭及局灶性腎炎3期主要會導致慢性腎功能不全,隨著病情的進展會導致尿毒癥等,隨后出現尿量減少,高鉀血癥及代謝性酸中毒等水電解...詳細»
- Q:
- A:
您好,有腎臟衰竭的情況,要是有頭暈的情況,要注意血壓和低血糖的情況,一般和透析水過多是有關系的,有腎衰竭的情況要注意休息,注意水的攝入量,避免容量負荷過多,...詳細»
- Q:
- A:
"急性腎衰竭是非常嚴重的腎病之一。因此,患者不僅要接受正規的治療,而且合理的飲食對疾病治療保健也是十分重要的。急性腎衰竭患者在日常飲食要注意1、減少蛋白質攝...詳細»
- Q:
- A:
你好,慢性腎功能衰竭(CRF)又稱慢性腎功能不全,是指各種原因造成的慢性進行性腎實質損害,致使腎臟明顯萎縮,不能維持其基本功能,臨床出現以代謝產物潴留,水、...詳細»
- Q:
- A:
低鉀低鈉食物。尿量少或透析次數少、血鉀高的慢性腎衰竭患者,往往會因為高鉀引發心律失常、猝死,所以必須嚴格控制鉀的攝入,少吃含鉀高的食物,如梨、香蕉等。有嚴重...詳細»
- Q:
- A:
"腎功能衰竭的話,除了進行腎移植手術治療有治愈的希望以外,別的也沒什么治愈的辦法的,可以考慮進行透析治療的。 指導建議: 建議到醫院腎內科看看,明確一下,看...詳細»
- Q:
- A:
你好,您說的慢性腎功能衰竭,早期可能臨床癥狀,并不是特別典型,可能僅僅表現了一些消化道系統的癥狀,之后可能會出現貧血,胃腸道反應,失眠,浮腫現象!你好,從您...詳細»
- Q:
- A:
"腎功能衰竭的話,除了進行腎移植手術治療有治愈的希望以外,別的也沒什么治愈的辦法的,可以考慮進行透析治療的。 指導建議: 建議到醫院腎內科看看,明確一下,看...詳細»
- Q:
- A:
消化系統(1)厭食(食欲不振常較早出現)。(2)惡心、嘔吐、腹脹。(3)舌、口腔潰瘍。(4)口腔有氨臭味。(5)上消化道出血。2、血液系統(1)貧血:是尿毒...詳細»
- Q:
- A:
主要病因有原發性腎小球腎炎、慢性腎盂腎炎、高血壓腎小動脈硬化、糖尿病腎病、繼發性腎小球腎炎、腎小管間質病變、遺傳性腎臟疾病以及長期服用解熱鎮痛劑及接觸重金屬...詳細»
- Q:
- A:
"1、常用的實驗室檢查項目包括尿常規、腎功能、24小時尿蛋白定量、血糖、血尿酸、血脂等以及血電解質(K,Na,Cl,Ca,P,Mg等)、動脈血液氣體分析、腎...詳細»
- Q:
- A:
慢性腎衰竭是腎病發展的后期階段,此時病患的生理及心理均承受著巨大的傷痛。京東譽美腎病專科醫院在30年臨床經驗中總結了一套針對慢性腎衰竭的治療方法,緩解病人各...詳細»
- Q:
- A:
初期腎衰竭的發病,都會讓患者感到身體稍微的不適。這主要是由于毒素和廢物在體內不斷堆積,可能會感到渾身不適。并有惡心,嘔吐,夜間睡眠不好,沒有胃口,皮膚搔癢和...詳細»
- Q:
- A:
急性腎衰竭發病很快,最早出現的是尿量突然減少,一天的尿量不到400毫升,之后相繼出現水腫、惡心、嘔吐、虛弱、肌肉麻痹、心律不整、呼吸困難或血壓改變。當腎臟這...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