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您好,根據你的描述,這種情況不是很嚴重的,一般不需治療,可自行吸收消退。因為新生兒的生命力比較強大,希望能夠幫助到你。詳細 »
- Q:
- A:
對可疑病人及性接觸者應及時診治。LGV患者的性伴,如果在患者出現癥狀之前30天內與患者有過性接觸,則必須進行檢查和治療、對可疑LGV者,也可給抗生素預防治療...詳細 »
- Q:
- A:
根據你的描述,考慮你患有淋巴瘤的癥狀,是你身體多發性的癥狀,如果伴有身體消瘦乏力的癥狀不排除是惡性疾病的建議,應去醫院腫瘤科進行患處檢查確診治療,禁忌辛辣食...詳細 »
- Q:
- A:
你好;你的情況建議你手術后注意休息,加強營養,這個手術一般考慮需要7天后可以行走的,祝您健康詳細 »
- Q:
- A:
這個一般可以口服抗生素然后在用點黃連膏效果會好一些的詳細 »
- Q:
- A:
皮下組織瘤多發生于皮下如筋膜等結締組織表面,而脂肪瘤多以脂肪組織膨脹性生長為表現的局部腫大,像你的情況屬于多發性脂肪瘤,一般較小,小于1cm,多不需要治療,...詳細 »
- Q:
- A:
嗜酸性肉芽腫行放射治療,病灶經放療后有54.84%可完全消退詳細 »
- Q:
- A:
你的情況是屬于典型的過敏引起的癥狀建議你可以考慮使用抗過敏止癢治療你的情況可以考慮使用抗過敏止癢的撲爾敏或是息斯敏進行口服治療一下當然也是可以考慮加上點玉屏...詳細 »
- Q:
- A:
現在的情況那么環狀肉芽腫的確可能會導致糖尿病的問題,但不是必然就會出現的,可能性大而已一般目前也是沒有比較好的治療措施,建議繼續觀察,然后到時候可以進行空腹...詳細 »
- Q:
- A:
化膿性肉芽腫可考慮選用保守治療,保守治療失敗可手術治療。1、把病變部位的照片發一張過來看看。2、可考慮給予抗感染的藥物如頭孢類藥物、磷霉素、替硝唑等。3、把...詳細 »
- Q:
- A:
皮下脂肪瘤屬于良性腫瘤,較小的可以不用處理,較大的及時手術切除皮下脂肪瘤屬于良性腫瘤,較小的可以不用處理,較大的脂肪瘤可以手術切除詳細 »
- Q:
- A:
治療 皮損可自行消退。可試用羥嗪(hydroxyzine)和潑尼松治療,亦可試用氨苯砜治療。詳細 »
- Q:
- A:
您好,一般效果是一樣的,手術方法不同.詳細 »
- Q:
- A:
您好,考慮是血管瘤,為常見的軟組織腫瘤。體內的血管瘤一般初期無癥狀,當瘤體增大時可壓迫、推移鄰近臟器,出現各種癥狀。治療可以采用高頻電極是純物理的治療方法,...詳細 »
- Q:
- A:
一般需要全麻手術治療的,幾千元就可以,有什么不明白繼續提問.詳細 »
- Q:
- A:
據你的所述,是有傳染性的,目前可以采取抗生素藥物治療的,也可以采取激光治療的,患者在術后以抗炎為主,要保持清潔衛生,少吃辛辣刺激性食物。詳細 »
- Q:
- A:
在治療上惟一有效方法是手術切除。對于多發者(有的患者可達百余個),也只能先選擇影響大的、較疼痛的進行切除。建議術后患者結合16.2%含量的中藥人參皂苷Rh2...詳細 »
- Q:
- A:
你好!腹瀉期要注意補充營養,適當減少飲食中纖維素成分,以易消化富含葉酸、鐵、鈣、鎂、鋅等微量元素的流質飲食為宜。避免牛奶及乳制品。如果嚴重者最初幾天宜禁食,...詳細 »
- Q:
- A:
治療包括藥物、局部理療和手術等。根據不同病因,應用抗生素、抗組織胺、抗結核、類固醇激素及免疫抑制劑等藥物。有局部或全身感染癥狀及繼發于特異性感染的肉芽腫性...詳細 »
- Q:
- A:
糖皮質激素和免疫抑制劑,特別是環磷酰胺的應用使變應性肉芽腫的預后有了很大的改善。變應性肉芽腫開始時應該用大劑量的糖皮質激素治療:1.0mg/(kg·d)潑尼...詳細 »
- Q:
- A:
骨嗜酸性肉芽腫理想的治療方法是在病灶內注射入緩慢吸收的潑尼松制劑,包括已確診、局部復發或繼發病灶,注射療法均有效。通常只需注射1~3次,每次125~250m...詳細 »
- Q:
- A:
這樣的情況還是需要積極的手術治療為主的詳細 »
- Q:
- A:
你好,推薦你一個小方子,可以試一下:詳細 »
- Q:
- A:
你好,這個情況需要繼續治療至傷口愈合,傷口現在的恢復情況不錯詳細 »
- Q:
- A:
你好朋友,這種情況建議你最好去當地的三甲醫院進行治療,不要去私人醫院詳細 »
- Q:
- A:
這個一般是不會惡變的,可以詢問主治醫師您的情況是否符合放療這個一般是不會惡變的,可以詢問主治醫師您的情況是否符合放療詳細 »
- Q:
- A:
這應該請臨床醫生徹底清創,積極抗菌消炎,外敷消炎生肌的藥物。詳細 »
- Q:
- A:
你好,這種情況如沒有不適,可以吃點優降糖,也可以飲食控制調理,不能吃高脂肪,高熱量的東西應控制每頓的食量,少食多餐,多吃苦瓜,有類次胰島素的物質,對降糖很有...詳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