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這個可以考慮積極的抗炎治療的同時進行下面的方法進行調理:(哮喘)(包括兒童哮喘)用烏骨雞一只,殺好洗凈,生姜3兩切成片,絲瓜筋*2錢,放入雞肚內,用線捆好,...詳細 »
- Q:
- A:
您好,不知道你的母親這么長的病史,現在是否合并了肺氣腫?首先要詳細的確診下疾病的發展情況。如果沒有合并肺氣腫通過治療是可以達到臨床治愈的。現在國家推廣一種微...詳細 »
- Q:
- A:
你好,哮喘是影響人們身心健康的重要疾病。治療不及時、不規范,哮喘可能致命,而規范化治療,當今的治療手段可使接近80%的哮喘患者疾病得到非常好的控制,工作生活...詳細 »
- Q:
- A:
你好,得了哮喘應該積極地治療,爭取完全控制癥狀。保護和維持盡可能正常的肺功能。避免或減少藥物的不良反應達到上述目標,關鍵是有合理的治療方案和堅持長期治療。詳細 »
- Q:
- A:
你好,哮喘是一種慢性的疾病,不能急于求成,只能采用長久持續的方式進行治療。運動時治療哮喘的最佳方法,適當的運動可以促進病癥的自然緩解。此外運動還可以增強抵抗...詳細 »
- Q:
- A:
過敏性哮喘是一種比較頑固的疾病,如果忽視治療,可以伴隨終身,根治較難.大部分哮喘患者都存在過敏現象或者有過敏性鼻過敏性哮喘炎,有過敏性鼻炎的哮喘患者發病前兆...詳細 »
- Q:
- A:
您好,盡量少感冒,大一些治療.有什么不明白的,歡迎繼續提問.詳細 »
- Q:
- A:
哮喘是一種慢性支氣管疾病,病者的氣管因為發炎而腫脹,呼吸管道變得狹窄,因而導致呼吸困難。在治療方面主要以消除病因、控制急性發作為主,試試中成藥咳喘益肺丸。詳細 »
- Q:
- A:
你好;可以治愈的.因為該病癥為氣候和體質差引起的.隨著孩子的張大,抵抗力增強了.對各種氣候都能適應了,哮喘也就減少和消除了.詳細 »
- Q:
- A:
您好,哮喘具有難愈性,治療哮喘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哮喘危害大,發現哮喘就要及時治療。哮喘的有效治療需要患者積極配合,耐心堅持治療加上患者日常生活中的預防護理...詳細 »
- Q:
- A:
病例分析:您好,請問孩子患有過敏性哮喘多長時間了?患病期間行過哪些檢查?如胸片、過敏原檢查等相關檢查?兒童過敏性哮喘經過長期規范化治療,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但...詳細 »
- Q:
- A:
小兒哮喘需要根據情況,選用長期治療方案。建議查肺功能、過敏原等;治療的話,西藥多選用霧化吸入,中醫師中藥配合穴位貼敷治療,飲食平和,少吃含添加劑多的食物。詳細 »
- Q:
- A:
你好,你的情況我認為是過敏性哮喘的可能性大,希望平時注意不要吃太咸的食物。注意鍛煉身體提高自身的免疫力感冒流行時候注射預防感冒的疫苗還有飲食上注意營養只要保...詳細 »
- Q:
- A:
你好,你現在最好減少輸液以及服用西藥,因為很容易降低小孩的抵抗力,最好使用中藥調理一段時間.飲食上忌生冷,燥辣發物如臘肉,鹵肉等食物詳細 »
- Q:
- A:
你好,即使哮喘得到良好控制了,也不能自己盲目地減藥甚至停藥,要在醫生指導下逐步減量(所謂階梯療法)。對于控制哮喘既要有信心,又要有耐心和恒心。哮喘是種很難徹...詳細 »
- Q:
- A:
目前認為哮喘是一種多基因遺傳病,受遺傳因素和環境因素的雙重影響。發病原因很多,比較難治療,可以采取綜合的中醫的方式通過針刺湯藥等方法,最大限度發揮藥物效應,...詳細 »
- Q:
- A:
你好,慢性支氣管炎是一種常見病、多發病,是可以根治的,致病原因是由急性支氣管炎未及時治療,經反復感染,長期刺激造成的。過敏可能是引起慢性支氣管炎的重要原因,...詳細 »
- Q:
- A:
系統的規范的中醫能治療好,詳情來電咨詢.詳細 »
- Q:
- A:
我現在真的特別的難受啊,咳嗽的很嚴重的,經常的會喘不上氣來了。分析氣管炎哮喘中藥治療比較好你好,氣管炎哮喘中草藥要比西醫穩靠得多.要說徹底治也就中草藥才能治...詳細 »
- Q:
- A:
你好現在醫院一般都是用西藥抗感染治療,(1)發作期以抗感染為重點,兼顧祛痰,止咳、平喘。常用抗菌藥有復方新諾明,青霉素,慶大霉素等,(2)法痰止咳平喘藥有必...詳細 »
- Q:
- A:
小孩支氣管炎是很難治愈的,當孩子患病時,家長要注意呼吸道隔離,減少繼發細菌感染的機會,經常變換體位,多飲水,以便于呼吸道分泌物的排出.在飲食上,宜清淡,勿食...詳細 »
- Q:
- A:
建議你防止感冒,口服藥抗生素里面加上抗過敏藥如:咳特靈酮替芬撲爾敏,嚴重加上激素.另外一定注意脫離過敏源,就是使你加重的一切因素.冬天最好帶上口罩.避免冷空...詳細 »
- Q:
- A:
你好,患有小兒哮喘應該去正規的兒童醫院進行檢查和治療,對于這類患者最有效的治療藥物是ICS,如果低劑量ICS不能控制癥狀,增加ICS劑量是最佳選擇。無法應用...詳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