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視標準的規定及相關解釋有哪些?
哪位醫生或者有經驗者可以為我解釋一下這個要求》?!拜托了,尤其前幾條 任何一眼視不低于 0. ,矯正或未矯正視應當達到0.5或以上;接受屈光性角膜手術后3個月,如其視滿足標準,視和屈光度已保持穩定、無明顯的手術并發癥或后遺癥可評定為合格; 如裸視不足0.5,須配備框架眼鏡矯正,在應聘時須攜帶框架眼鏡;如視經過屈光性角膜手術矯正,還需攜帶手術病歷(并非診斷證明)。(請注意:此處視標準均為《 C 字表》測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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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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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靜 醫師
中山大學中山眼科中心
三級甲等
激光近視眼治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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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標準規定包括未矯正和矯正視要求、屈光性角膜手術后的評定標準、裸視不足的矯正方式及應聘攜帶資料等。 1.未矯正視:任何一眼視不低于 0. ,矯正或未矯正視應達到 0.5 或以上。 2.屈光性角膜手術:術后 3 個月視滿足標準,且視和屈光度穩定、無并發癥或后遺癥可評定合格。 3.裸視不足矯正:裸視不足 0.5 須配備框架眼鏡矯正,應聘時攜帶。 4.手術病歷攜帶:視經屈光性角膜手術矯正,應聘需攜帶手術病歷而非診斷證明。 5.測量標準:此處視標準均為《C 字表》測量標準。 這些視標準的規定旨在確保應聘人員的視力狀況符合相關要求,保障工作的正常進行。
2024-09-27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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